方便快捷订购本站上的所有书刊。
精选优秀少儿书刊!
您的位置: 首页 > 教育园地 >
山村小学首堂性教育课:大胆说出什么是性
来源于:新浪教育 作者: 上传时间:2014-09-05 点击数:20260

    孩子们对“性教育”知之甚少,成了儿童性侵案频繁发生的主因通过讲授“性教育”,“女童保护”志愿者让孩子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。

    记者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,社会对于“性教育”的讳莫如深,让孩子们对此知之甚少,这也成了近年来儿童性侵案频繁发生的主因。据统计,在2007年至2012年的6年时间里,承德三成性侵害案受害者为儿童。

    近日,记者跟随“女童保护”公益组织的志愿者深入到了承德市一些山村小学,给孩子们送去了一堂别样的暑期安全教育课,讲授的内容是在大多数人看来都难以启齿的“性教育”。志愿者们期望通过这种形式,打破视“性教育”为雷池的传统观念,让孩子正确的了解男女之别,懂得身体什么部位是禁区,遇到危险时该如何保护自己。

    山村首堂性教育课

    7月24日,“女童保护”公益组织的讲师丁霞,从北京来到了大山深处的宽城县葫芦峪村和马尾沟村。

    据丁霞介绍,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于2011年,志愿者为全国各地的100多名女记者,该项目旨在关注各地频发的女童被性侵案件,优先深入到乡村学校,关注农村留守儿童,给农村的孩子们开展“防性侵”教育课程,最终希望相关部门在女童保护方面出台相应的措施,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防范机制。丁霞告诉记者,通过三年的努力,目前针对小学生的防性侵教案已经成熟,并有配套的教师培训教程,防性侵宣传资料制作也已完成,现正在编写修订初中版的学生教案。

    丁霞表示,此次是该项目志愿者第一次来到河北。“这次我们来的两所小学都位于大山深处,交通闭塞。这里的家长和老师传统观念比较重,所以我觉得给这里的孩子开展防性侵教育,是很有必要的。”

    记者在课堂上看到,当丁霞问及什么是“性教育”时,不仅孩子们都一脸懵懂,就连窗外旁听的家长们也害羞地低下了头。丁霞首先通过两幅漫画告诉了孩子们,女孩和男孩有哪些不同。

    之后,丁霞通过互动的方式,告诉孩子们在遇到陌生人,以及他人在碰触自己隐私部位时的一些应对之策。

    河北民族师范学校心理学教授张国华告诉记者,孩子的思辨能力相对较弱,对于事情的看法常常是非错即对,因此在增加孩子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,也不应抛弃乐于助人等良好的行为。“我们应当告诉孩子们,在遇到陌生人问路时,如果知道,就告诉他要去的方向,但千万不要带路。只有将这种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,孩子们才能更好地区分什么该做、什么不该做。”张国华说,“性教育应当从孩子懂事起就开始,如果从小就接触这方面知识,孩子们就会习以为常,见怪不怪了。”

    传统观念里“性”是禁区

    记者在葫芦峪小学看到,教室内有许多有关安全教育的书籍和招贴画,但其中并没有“性侵害”方面的内容。“平时的安全教育课涉及的内容,包括暑期不要到河流内游泳、不要独自上山、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……”校长耿艳权说,有关“性侵害”方面的教育,确实从未涉足过。

    承德县孤山小学语文老师吕明学告诉记者,尽管许多人都在呼吁将青春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学工作中,但学生家长、社会,甚至包括许多老师在内,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,对于性教育仍难以启齿。“作为一名男老师,更不能在课堂上讲这些事情了,如果说了,很担心家长们会抗议,他们认为这会把孩子教坏了。”吕明学告诉记者,但近年来有关性侵儿童的案件不断曝光,又不得不让教师重新认识开展性教育的重要性。

    宽城县妇联副主席韩淑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农村留守儿童的增多,加大女童遭受性侵害的风险。“加上法律意识淡薄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,即使得知孩子受到了性侵害,一些家长也会选择隐忍,不去报案,这样就会使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,也可能进一步纵容他们再次对孩子进行性侵害。”韩淑艳表示,只有帮助人们打破传统观念中对“性”的认知,才能真正迈出预防和杜绝性侵害案件的第一步。

    性侵害案受害者三成为儿童

    为了有效保护遭受性侵的幼小受害者,严惩此类犯罪,防止和减少案件的发生,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对辖区内侵犯儿童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。

    根据调查,在2007年到2012年的6年时间里,承德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强奸案件393件393人,其中涉及儿童性侵害109件109人,占28%;猥亵案件33件33人,其中涉及儿童性侵害27件27人,占82%。

    通过对案件的调查分析,犯罪分子缺乏文化知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犯罪发生的直接原因,而受害儿童普遍缺乏安全防范意识、自我保护能力差,社会关系不平等、女童不被尊重,则是此类案件高发的根本原因。据一位法官介绍,他到一所学校进行法制课讲座时,与校方交换讲课内容,校方表示希望多讲如何打击校内打架斗殴案件,不希望涉及儿童性侵害案件。“正因为这样,致使儿童在自身性权利的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上存在严重缺陷,甚至不懂得该类行为是对自己的权利侵犯。加上受害人年龄较小,缺乏辨别和必要的反抗,客观上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得逞。”

    承德中院发现,性侵不仅对受害儿童造成直接的身体伤害,而且会产生严重的心理创伤。如果受害儿童得不到关注和安慰,将长期在心绪不宁的状态下生活,以后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,甚至有自杀的倾向。

    对于如何预防和控制侵犯儿童犯罪的发生,承德中院的法官们在调研报告中称,应通过各种方式的教育,提高儿童的辨别和防御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。司法机关要始终保持对侵犯儿童性权利犯罪严厉的打击态势,做到从严从重惩处。学校应强化师德教育,坚决把好入门关,确保录用德才兼备的人员担任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”,防止“害群之马”混入教师队伍,保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。

    另外,学校应发挥对学生性教育的主导作用,敢于突破传统、保守的性教育观念,正确引导、教育学生,增强其防范性侵犯的意识和能力。

    全国平均两天一起儿童性侵案

    丁霞表示,今年5月29日,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在京发布了《2013-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。《报告》显示,从2013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2日,仅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就高达192起,平均约1.9天曝光一起,是2013年全年曝光125起的1.5倍多。

    丁霞告诉记者,性侵儿童案件隐蔽性较强,破案难度、非公开曝光的程度都较强,国际和国内学者已有共识,已被公开曝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。

    记者在《报告》中看到,过去一年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中,有106起发生在乡镇、农村地区,这些地区留守儿童较多,占总量的55.21%。而作案者多为熟人,占全部性侵案件的80.20%。其中,师生关系占比最高,达42起;邻居关系紧随其后,达36起。网友关系、所在区域保安人员关系均有10起。

    据了解,女童保护公益组织在对235名小学男生、219名小学女生进行的调查显示,仅有17.58%的孩子知道什么是“性教育”,60.88%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,21.54%的孩子选择“似懂非懂(知道一点点)”。

    而家长们更是疏于教育,在902名受访家长中,56.49%的家长从未向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的知识。

    据了解,2013年年底,“女童保护”项目团队在结合国内外儿童防性侵经验、成员试讲的基础上,经过性教育学、心理学、社会学、法律界一线专家的数轮建议、修订后,修改40多次,最终形成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《防性侵教育小学课堂45分钟标准教案》,并于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在网上公开发布。目前,这45分钟的独立教案已在贵州、云南、北京、广东、湖北、江苏、山东等省市进行了推广试讲。

上一篇:
下一篇: